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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顯示的是 3月, 2009的文章

The One Who Swims Against the Tide

 不久之前,因緣際會之下看到一本有趣的書--Passion and Purity, 台灣學園傳道會的中文版名譯為"郵遞真愛"。  書如其名,裡面是充滿炙熱愛情的書信與作者生命情感的分享。本 書作者Elisabeth Elliot以她的第一段戀愛為本書的題材,分享在生命中 面對愛情時,一個委身基督徒的掙扎與等待。  寫這本書時,Elisabeth正在跟Jim Elliot 談戀愛,如果你曾聽過奧卡 族的故事,或許會對Jim Elliot 這個名字有點印象,他就是當年勇赴偏 遠部落,最終死在當地土著人手上的其中一位宣教士。  (關於Elisabeth與Jim之間的愛情,以及奧卡族的故事都請恕我在此 篇文章中略過。)   但令我印象深刻的,是Elisabeth在書中曾提到的一段話:"the one swims against the tide"(勇於對抗潮流的人)。  雖然這本書主要的題材圍繞在男女關係,但作者其實並不單提到" 愛情",因為生命中許多掙扎,有時面對自己的"所愛"((好比愛 情)與"上帝",你得做一些不容易承受的決定。  讀到Elisabeth提起the one swims against the tide,突然感觸良多,想當 年Elisabeth還是二十幾歲小女孩的時候就已經意識到,基督徒除了與 自我掙扎以外,還要跟"tide"掙扎。她記錄下這段話之前,提起她 與Jim對於是否要繼續跟彼此保持聯絡感到掙扎,試問,如果一個人 連控制自己都有問題,他足夠強壯"逆流而游"嗎?(很好的問題, 我常常會問自己這個問題。:p)  數年後,Elisabeth與Jim結婚,結婚幾年之後Jim殉道於宣教禾場。  人生中有許多訓練,有很多磨練自己與挑戰自己的機會,如果今天 你在某件小事上感到掙扎,只要你"為了神"不放棄,有天上帝要將 大事交在你的手裡。  祝福大家,逆流而游的雙臂一天比一天更加強壯! 延伸閱讀(若你對Jim Elliot 好奇的話): http://www.stuttgarter.org/forum/redirect.php?tid=36250&goto=lastpost http://users.bigpond.net.au/cpc_newsletter/0202O3.html 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Passion...

一場戰爭

記得許多年前,那時還在讀大學的我,常在捷運公館站的四號出口看到一 幅廣告,廣告裡所賣的東西是什麼我忘了,但上面的標語卻記得很清楚- -"心是最大的戰場。" 最近這幾週,早晨時靈修的經文是哥林多前後書,有好多次在讀完以後, 都很想寫一篇文章,文章的標題是:作新造的人。(但正如你們所看到的 ,我已經很久沒寫文章了...)有好多次,在讀完聖經之後,都想要大聲 呼喊著:"從此以後我們立志過得勝的生活!!" 為什麼我會有這樣激動的反應呢?因為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勸勉,這兩週 剛好不偏不倚的扎入我的心。 "因此,我們立定志向,無論住在身內或是與身體分開,都要討主喜悅。" --林後5:9(聖經新譯本) 討主的喜悅,是保羅在經過多次辯論與陳述基督徒雖有自由卻不放縱之後, 所做的宣告。"要討主的喜悅",因為有天我們都要站在基督的審判台前。 保羅對哥林多教會信徒的掙扎,對人的掙扎,其實是非常清楚的,雖然他 是個"偉大的使徒",但他仍舊是個人,就好像以利亞雖然是偉大的先知 ,但仍舊是血肉之軀。 因此他很明白,哥林多信徒所面對的挑戰是什麼,人所遇到的一切試探引 誘,保羅同樣也有,只不過保羅在面對肉身的掙扎時,他明白一件事情: 他是上帝用重價買贖的,要榮耀主。 "...你們不是屬於自己的,因為你們是用重價買來的。所以你們務要用 自己的身體榮耀 神。"--林前6:19-20 "你們是用重價買來的,不要作人的奴僕。"--林前7:23 重價是什麼? 我想許多人在讀這篇文章時,很清楚重價是指什麼。但我誠懇的邀請大家 花五分鐘思考一下所謂的重價究竟是指什麼。 其實保羅或者是任何一個合神心意的人都沒有什麼特別的,聖經中從亞伯 拉罕,摩西,大衛,開始一直到,保羅,彼得,約翰...。他們都不過是 人,是罪人,是需要救贖的人,是需要憐憫的人,是生命短暫的人,就跟 我們一樣。然而他們有一個特點,就是他們"知道"神的愛,這裡我所謂 的"知道",不是"知識上"的,而是生命裡深刻的經驗,靈魂、悟性上 的明白。 除非明白基督的愛,否則不可能知道這個重價有多重。 保羅提醒人,我們是用重價買回來的,要在我們的身子上榮耀神。 今天想起保羅在哥林多教會中前前後後的多重提醒時,我頓時體悟,保羅 其實在說:想想基督的愛,為了祂的愛,你要打一場勝仗。 為了基督的愛,我們每天都應上戰場;為了基督的愛,我們應該放棄自己 的安逸,撇下我們舊...

那些應該做的事(?)--現代好撒瑪利亞人的掙扎

 一週多前的主日講道讓我有了寫這篇文章的靈感. 經過將近十天後,在這看來春天將要來的三月天,終 於,(為了拯救日漸被遺棄的網誌以及打發我在學校 辦公室裡的時間p/s我真的是很優秀的博士生:p)我 開始著手將靈感變成可閱讀的文字.  其實靈感的發生沒有很特別,只是聽見講員說了一 句話:"聖經中提到許多罪,但我今天特別想要提起 兩個,其中之一是'應做卻沒有做'的罪."  什麼是"應做卻沒有做"的罪?  或者更根本的問,什麼是那些"應做的"?  當講員提起傳福音等等事情的時候,其實我的大腦 一直不斷在想著別的事情.  簡單來說,我想我們應做卻沒有做的事情實在太多 ,按照個人對"應做"的認定,有各種不同程度與層 次的分法,端看我們的標準與價值觀是什麼.(聽來 我真的很有後現代的民主開放寬容胸懷:p)  如果過富裕的生活是一個人價值觀中的美好,應做 的事就是努力賺錢(或者還包括好好讀書,找好工作 );如果保持健康是一個人標準的依歸,那運動,注 意飲食,就是應該做的事情.  一個有趣的提外話,不管一個人價值觀與標準為何 ,總是只有少數人能真的好好做到他們腦中認為應做 的事,其餘的常在應做與不應做中擺盪.  但到底什麼是我們應做的事情?  (可能這個問題只有你自己能回答了)  身為一個活在二十一世紀的年輕人,身為一個感受 到周圍潮流與文化的人,我想在這裡放肆(沒有證據 )的斷言,很多跟我同輩的人無法馬上回答這個問題 ,因為通常我們不清楚自己的標準與價值觀是什麼. 或許是因為還在摸索,或者因為從不覺得這個問題需 要思考...  活在這個時代的悲哀就是,很難信仰"絕對".若 無絕對,很多時候也就遑論"標準".相對標準的存 在,讓我們擁有很多種可供選擇的生活型態,但也讓 我們很容易"迷失",更難"堅持".因為沒有什麼 是絕對的,何需堅持呢?  這樣的思考帶我進入一個很關鍵的問題,那麼身為 一個二十一世紀的基督徒,什麼是我"應做的事"?  聖經裡好撒馬利亞人的故事,或許能帶給我們一些 思考.  當受傷的人躺在路上時,經過的三個人分別有三種 不同的反應與"考量".祭司,利未人,不管他們想 到什麼,但想必是想到有比救這個人更"應該"的事 情,所以故事中他們選擇離開;而一個在文化與歷史 上與猶太人是世仇的撒馬利亞人,卻在經過時伸出援 手,很明顯的,對他而言,救這個受傷的人是應做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