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過得很快,(好像每篇文章都可以這樣開始-_-"這不是一件好事)。
在這段時間中,除了長智齒、讀著食之無味的番邦文字,還有發呆以外,我
實在沒有做多太多事情。
翻開每天早上寫下的靈修筆記,七月一號只寫了一小段經文(而且是用紅
筆寫的,因為它很奇怪);七月二號寫了一段感想(內容大約是關於我很混
之類的痛苦告白...)
以上....打了這麼多,我到底想要說什麼呢?
路加福音16:12(新譯本)
如果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,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交給你們呢?
路加福音裡的這段經文非常有趣,不知道大家讀的時候會不會跟我一樣有
同樣的疑問?
我的疑問是:通常一個人如果不忠心,不會有機會管理別人的東西;而既
然是自己的東西,為什麼還要等"誰"把自己的東西交給你們呢?似乎有些
次序顛倒..如果是我,以我的大腦思考,我會這樣寫:如果你們無法管理自
己的東西,誰還把別人的東西交給你們管呢?(這樣不是比較合理嗎?哈)
嗯,我這樣的問題存在很久了,(而且還有留下歷史的...哈哈
歷史紀錄--> http://wbbs.fhl.net/php/read.php?TheLife$546)
一直以來我都對這個問題有個模糊的推測與想法,而我會有這些推測的基
礎是我認為:耶穌在四福音書中所說的每句話,都一定有他的原因,常常他
都是"故意的"。
就好像馬可福音11章13-14節無花果的故事,聖經裡面明明就寫得很清楚
:那不是收無花果的時候。照理來說,耶穌應該很清楚這個季節,"理所當
然的"不會在樹上找到果子,但他卻看著這棵沒有結果(其實這棵樹是正常
的)的樹說:從今以後永沒有人吃你的果子。
(耶穌....擺明是故意的!!!)
回到正題,(無花果的故事,以後再說...哈哈)路加福音這段經文到底
是什麼意思呢?
為了幫助了解,或許我們應該從這段話的開頭看起。
16:10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,在大事上也忠心;在最小的事上不義,在大事上也不義。
16:11 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,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?
16:12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,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?
有人曾經以對比的方式來理解這段經文。
小事 vs. 大事
不義的錢財 vs. 真實的錢財
別人的東西 vs. 自己的東西
這個對比很有趣,但是否這樣的對比可以解釋清楚這整句話呢?
的確,當將真實的錢財與不義的錢財相比的時候,當然真實的錢財才算
是"大事"(因為是真的),不義的錢財只是小事(因為反正都只是"虛
空"),但所謂的別人的東西與自己的東西,又是指什麼?
關於這個問題,我有很多的聯想。別人的東西既然稱為"別人的",代
表主人另有其人,而主人為何託付這樣東西給我,為什麼我有機會管理別
人的東西,是個有趣的問題;更有趣的問題是,我在別人的東西上忠心與
否,竟會影響我是否能得到自己的東西,"誰"是決定那個我是否得到自
己的東西的那個人?如果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,導致我得不到自己的
東西,那那個東西還算是我的嗎?(哈哈哈....嗯,我把問題變複雜了....)
最近讀到這個經文的時候,特別有感觸,因為這段忠心與不忠心的對比
讓我開始反省自己在生活許多事情上的態度。什麼是我生活中的"小事"
?
從這段經文可以看得出來,小事、不義的錢財、別人的東西,都是我們
生活中的一部份。(這段經文並不是說,小事不重要,不義的錢財不要管,
別人的東西是別人的,別理會....)我們面對這些事情的態度決定了接下來
我們在"大事"、"真實的錢財"、自己的東西上所扮演的角色。
什麼是大事?什麼是真實的錢財?這兩個問題的答案,是不難回答的,
不過"自己的東西"....
嗯,讀到這段經文時,特別有感觸的原因,是很難以言語表達的....只是
常常當走著走著,走在這條人生道路中,或許常常我在很多不同的地方,
擔任不同的工作,有不同的責任,有時有掌聲,有時挫敗、有時成功......
雖然我還是個年輕人(哈哈哈),但某天卻開始猛然驚覺,這一切都只是
一個"練習"。
不論是成功也好,失敗也罷,這些都無法為我的人生增加價值,因為這
不是"我的",這都要過去.....
那什麼是我的呢?
哈哈....
這個問題先不要回答。。。
有很多事情,要在安靜中慢慢體會。
(為什麼要故弄玄虛-_- 哈哈)
詠菡,我真的覺得你很強,不愧有唸過社會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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