詩篇62:12
"主啊,慈愛也是屬乎你,因為你照著各人所行的報應他。"
在這個肩膀酸痛,脖子不屬於自己的深夜,我還是有很多"字"
想寫...(PhD的職業傷害-_-)
這段經文存留在我的筆記本上已經有一陣子了。記得在看到這段
經文的前幾天,我剛好看到BBC的一個節目,那個節目在談"沒有
被放入聖經的福音書",並且也提起當時馬西安所引發的異端風暴。
馬西安是個對聖經做過詳細研究的人,在他研讀過聖經後,他有
了一個心得,就是若接受新約裡耶穌"愛"的教導,舊約中"公義
與律法的教義"絕對有問題。在馬西安的邏輯思考中,新約與舊約
中的神,若真的是同一位,怎麼可能前後相差這麼大呢?
看到這段,以往與這類問題相關的討論開始浮現我的腦海。雖不
明白為什麼,但我從來沒有在讀完新約與舊約後,有馬西安這樣的
感受。是呀,舊約裡的耶和華上帝比較"公義"與"殘忍"(哈,
請容許我誇張的用這個詞),新約裡的神子耶穌卻強調神的慈愛、
饒恕與憐憫,但一直以來我都可以理解這兩者之間雖有差別,但仍
可共存的事實。
另一方面,是否舊約的上帝真的如此不講"慈愛"呢?耶利米書
裡,上帝對那群一直惹他發怒,導致遭他毀滅與懲罰的的子民說:
"我以永遠的愛愛你,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。"(耶31:3)
上帝的愛其實早在舊約就已經"清楚說明白",而到新約時代透
過耶穌完全顯明白。(羅5:8)
不過,我也有想過,或許馬西安所強調的,不在於上帝所顯現出
來的形象問題而已,而是整個舊約與新約時代神學思想的中心。
舊約是"律法主義",新約卻是"因信稱義",靠恩典得救。
但關於這點,保羅在他的書信中說得很清楚,律法是我們訓蒙的
師傅,領我們到耶穌那裡。律法不是完全的,我們唯有因信稱義。
舊約時代律法主義的存在有其目的,為要領人到基督那裡。基督的
降生、受死與復活,在上帝的時間表裡,其發生的時間、地點與方
式有它的特別涵義。(這是屬神的奧秘,關於此,將奧秘的事留給
神。我們只要知道"上帝在預定的時間裡完成預定的事情。")
就在看完這部影片後的幾天,早晨靈修時讀到這段經文。很有趣
的,關於"公義"與"慈愛"如何同時運作的討論非常多,(會覺
得有這麼多的原因,可能是因為我周圍的人很喜歡這個話題...哈)
。
然後,雖然這常常帶給人"困惑",其實這不是個難懂的事情。
在生活很多事上,都可以看到這兩者一同運作。
我還記得很久以前,有次在聚會的時候,講員用了一個例子讓大
家明白付出愛心的時候"公義"的重要。
例:當你開車時,遇見塞車,你在車道上等車,你很有愛心,因
此你一直讓另一個車道的車先過,你的確很有愛心沒錯,但是這樣
真的是"愛的行動"嗎?
答案是否定的。因為你對另一個車道的人的"愛心",是對同樣
跟你在同一個車道,排在你後面的人的"殘忍"。
愛若缺少了公義,就是濫情。公義裡若少了愛,這個公義對人對
己都無益處。
詩篇這句話是句絕佳的兩種共同運作的例子。
神是慈愛的,因為他公義。
願上帝祝福我們
賜我們悟性
經歷祂的慈愛
了解祂的公義
:)
阿們。很好分享,努力加油!願你的脖子早日與身體和好,不再疼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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